主題 |
申辦自然人憑證,「機」不可失,歡樂送租稅宣傳活動 |
地點 |
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|
時間 |
2009/4/13 上午 08:30:00 |
主辦單位 |
北區國稅局總局 |
電話 |
(03)3396789 |
傳真 |
(03)3396701 |
內容 |
一、兌領資格:設籍臺北縣、桃園縣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之納稅義務人。 二、兌領日期及時間:98年4月13日起(辦公時間),兌完為止。 三、兌領地點:本局各分局、稽徵所及服務處 四、兌領方式: (一)設籍本局轄區之納稅義務人可憑98年3、4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30張(驗後發還)、戶口名簿(或影本)及自然人憑證IC卡,至本局所屬各分局、稽徵所或服務處兌領讀卡機1台。 (二)兌領之統一發票須為98年3、4月份未列印營利事業、機關團體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,且購買土地、黃金等免稅商品或經本局及所屬單位兌領過之發票,不得兌領。 (三)本項贈卡活動以「戶」為單位,每戶限兌領讀卡機1台,兌完為止,家中無讀卡機之民眾,請趕快來兌領。 五、如有任何稅務問題,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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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2009/3/16 |
相關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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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方式 |
自由入場 |
網站連結: http://www.ntx.gov.tw/Info/InfoActivities.aspx?ID=78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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